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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关于加强医院通讯员队伍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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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新闻宣传工作,扩大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强化舆论引导作用,建立快速有效的新闻宣传运行机制和队伍,为医院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和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加强医院通讯员队伍建设,决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整合宣传资源,构建新闻宣传运行机制,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提升医院形象,扩大医院知名度,为实现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队伍建设

  坚持把加强医院通讯员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建设一支高素质通讯员队伍,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医院各项工作。

  (一)确定专人负责。各部门、各科室分别确定一名部门/科室副主任作为宣传工作负责人,分管新闻宣传通讯工作,做好新闻宣传、信息维护、稿件投送、新闻采访协调等工作。

  (二)确定专职通讯员。各部门、各科室要确定专职通讯员1人,负责新闻宣传通讯工作,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基础,热爱宣传工作,熟悉部门/科室整体工作情况。

  三、通讯员工作职责

  (一)承担医院网站和院报的组稿任务,负责宣传报道本部门/科室的重大事项、医疗活动、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成果,按要求向医院网站和院报报送稿件。

  (二)负责本部门/科室医院网站、微信等内容的管理和维护,按要求提供并及时更新部门/科室相关信息,确保网站、微信等信息的完整准确。

  (三)作为部门/科室宣传工作的直接联络人,负责媒体新闻采访的协调和处理,遇到具有重要新闻价值的事件及时与宣传处联系。

  四、新闻宣传通讯内容重点

  (一)医院整体形象宣传,包括医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医改政策的落实推进、医院改革发展的成绩等;

  (二)事关医院发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公益慈善、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党建和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三)临床科室发展大事、典型病例及其救治过程、新技术新业务开展动态、教学科研成果等;

  (四)重点学科、先进科室的整体宣传;

  (五)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人物宣传和先进事迹宣传;

  (六)健康教育等科普知识的宣传;

  五、新闻宣传通讯稿件报送

  每名通讯员每月至少上报2篇有价值的宣传通讯稿件,上报稿件要求真实可靠、文笔流畅、重点明确、叙述清楚,有图片的一并报送图片。稿件正文末尾要注明处室/科室、撰稿人、报送人及联系方式。稿件可通过网络、U盘或文本报送。如遇重要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先行告知。宣传处邮箱:sdsybjb@163.com。

  六、管理及考核

  (一)通讯员上报稿件,符合医院宣传需求的,将在医院院报、网站进行刊发,一经采用,将按照《山东省立医院信息稿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记发稿酬。院报、网站同时刊发的,不重复计算稿酬。

  (二)有重要对外宣传价值的优秀正面宣传稿件,宣传处将联络各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外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按发布媒体级别对通讯员进行相应奖励。按照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宣传信息统计报送和考评工作的通知》(鲁卫宣字[2016]6号)文件明确的外部媒体范围,经国家级媒体刊发的,按照500-1000元/千字的标准予以奖励;经省级媒体刊发的,按照300-500元/千字的标准予以奖励;经市级媒体及其他外部媒体刊发的,按照100-300元/千字的标准予以奖励。

  (三)医院宣传负责通讯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通讯员队伍人员确定后,将建立医院通讯员微信群,定期开展通讯员培训,并于每年年终对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选出优秀宣传部门/科室和优秀通讯员,给予适当鼓励。

  (四)宣传处将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并报质控办,每季度对科室上报工作宣传情况进行通报。对于稿件报送不及时、报送稿件严重失实、不能按时完成预告任务等情况,视情节给予通报,并督促整改。

  (五)考核要求和标准。根据医院宣传工作职责要求,将科室宣传通讯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科室管理进行考核,由质控办与宣传处共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科室出现负面新闻,抹黑医院形象的,扣科室综合目标0.5分;有重大新闻事项不能及时汇报的,扣科室综合目标0.3分;未按要求及时协调处理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扣科室综合目标0.2分;医院网站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的,扣科室综合目标0.3分。  

  (六)通讯员如遇到工作调动,部门/科室要随缺随补,并通知宣传处,交接有关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