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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聚焦中心任务 强化监督检查 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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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省纪委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长、委党组成员  黄沂民

(2014年3月20日)

 

同志们:

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会前,委党组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会议精神,对做好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在济的委领导均出席会议,充分体现了党组对这次会议的高度重视。一会儿,刘奇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上下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推动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组成检查组由厅级领导干部带队,对各市医改重点任务进行督导,保证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多次参与常用药品招标论证、审核、采购工作。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有关人员分四组对驻济直属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大措施督促直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底组织9个检查组,对22个直属联系单位开展重点抽查,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突出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党组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作出周密部署,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抓、持续抓,一方面通过不同形式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另一方面加大措施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结合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改进作风。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注重抓时间节点、抓关键环节、抓结合实际,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及时下发通知重申规定要求,约谈财务独立核算的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预防,狠刹了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公款请吃、吃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认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列入清退范围的全都作出了零持有报告。认真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活动的督导检查,协调组织相关处室制定出台了纪律规定,对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过共同努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各类会议、文件分别较2012年下降30%和19%,调整取消因公出国(境)团组3批,清理调拨超编超标车辆13辆,“三公”经费开支较2012年明显下降,议事协调机构从56个缩减到16个,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或下放的全部到位。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驻委纪检组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坚决反对腐败的部署要求,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卫生计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了举报受理和主要负责人阅批制度,健全信访举报集中管理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2013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384件,上级批办的、群众反映的有事实依据,都得到了及时认真地核查。其中,直接立案调查处理3件,初核案件线索9件;办理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局要结果1件,涉及全省11个医疗单位16名医务人员,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调查并妥善处理了1起借办理生育证之际乱收费问题,退还违规收费5.6万余元,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有效预防腐败

坚持开展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针对党员干部、关键岗位和医务人员等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组织举办了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省纪委领导为参训人员作了廉政报告。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邀请省检察院宣讲团进行了职务犯罪预防教育,下发《警示教育案例选编》800余册,组织党员干部到省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努力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接受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

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印发了《山东省卫生厅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试行)》,包括廉政风险防控示意图、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重点岗位权力运行流程图三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机关重点岗位责任主体,规范了66项重点权力运行程序。继续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上报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会议记录,有效杜绝决策的随意性,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切实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制度,纪检组全程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39名拟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人选出具了书面意见。

(五)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纪检组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调整。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组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能力建设,积极选派纪检干部参加全国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深入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四风”。强化纪律约束,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或个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重视程度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规定要求的问题时有发生;纪律松弛、要求不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还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中存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形势依然严峻,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以及违法行政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职责不清、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各级党委(总支)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总支)要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各单位要分清党委(总支)、有关单位和纪委的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任务。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有关制度和程序。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为主的要求。驻委纪检组将根据省纪委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任务的落实。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各单位具体实施细则,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用制度规范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深化医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等重点卫生计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严格遵守组织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坚决斗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

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必须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紧密结合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工作和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全面开展,巩固和扩大成果。健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制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加大集中整治力度,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严格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庸懒散”治理的监督检查,对问题严重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人员责任,而且要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扎实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整治卫生计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卫生计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从具体问题抓起,大问题要抓,小问题也要抓,不断积小胜为大胜,坚决防止反弹。要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案件

各级各单位党委(总支)要把严肃查办腐败案件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各级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上级要结果的要限时查结,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外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在医疗服务中发生的收红包、乱收费、大处方、滥检查、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和收受回扣等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以及计划生育工作中因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对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作出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疏于管理、监管不力造成所在地方和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查处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通报,对吊销执业证书的一律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坚持严管厚爱、治病救人,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严格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和纪律。健全完善案件线索收集机制,拓宽举报投诉及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健全完善案件线索处置机制,按照中央纪委确定的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等五类方式和标准,规范管理和处置案件线索,坚持和完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加强与有关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严明办案纪律,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保密纪律,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

(四)强化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主责,促进廉洁从政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以及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科学合理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权力运行流程,着力加强对高风险权力的网上动态实时监控。加强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直属单位的决策会议记录要及时书面报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组。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的制度,认真落实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加强对重大项目和资金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以及科研经费等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

(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建设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卫生计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转职能,就是要明确定位,厘清责任。要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认真履行监督、办案、问责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分清责任,对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避免出现纪检监察组织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转方式,就是要突出主业,创新方法。要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坚持“快查快办”,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规律。要注意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工作成效带动全局工作推进。要注意抓重点,切实抓好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各项工作。要注意抓关键,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监督。

转作风,就是要严格纪律,强化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带头纠正“四风”,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严格日常管理,强化基础工作。要大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肃查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

同志们,做好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我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