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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党委制定《关于在全院各级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11-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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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根据中央、省委、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有关精神,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各级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院各级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工作任务、组织领导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规定。

  《意见》指出,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更加到位,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意见》对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方法步骤进行了规定。基层组织建设年要通过调查摸底、分类定级、健全组织、整改提高、学先创优等五个阶段,认真解决各党总支、党支部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完成中心任务和党建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意见》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按照“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完成医改任务和医院中心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医改、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中坚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党委办公室 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