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医院院报>> 2017年4月 第4期>> 正文

5.jpg

我院首例跨省异地医保患者成功结算

作者:张毅 发布时间:2017-05-25 字数:622

  4月2日,安徽的吴女士从我院东院心内科出院,她是我院第一个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这标志着我院正式启动了医保跨省异地即时结算工作。

  吴女士在安徽退休后长期在济南居住,之前她也在省立医院住过院,每次报销都需要自己先垫付全部医疗费,再将发票、病历等资料收齐后再送回安徽社保部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报销时间需要三四个月,本次住院花费9762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865元,个人支付1897元,吴女士出院时只用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就行了。跨省联网结算工作开展以后,实现了“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和“当天出院当天报销”的目标,大大方便了参保患者。目前,我院正在积极测试与其他省份的跨省即时结算工作,逐步扩大应用范围,为更多参保患者提供方便。

  据了解,目前已有安徽、江苏、黑龙江等27个省份加入了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根据山东省医保政策,对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以办理医保住院费用跨省即时结算。参保人首先需要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持社会保障卡在就诊医院就医,按参保地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结算医疗费用。出院时参保人只需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医院先垫付,再与参保地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跨省异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不仅大大方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也能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