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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总务物资报批、仓库领物、送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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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2005年9月            修订日期:2012年9月

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各部门应根据节约原则,按实际需要量每月作两次预算,并于月底前将预算从院内部网传送到总务科,采购员综合各科预算,制定下月材料进货计划。

二、日常领物

(一)仓库会计根据各科室需求对中心院区和东院区办理出库手续。

(二)仓库保管员根据出库单配货。

(三)送货员核对后对各科室进行送货上门。

(四)部门主任或护士长核对、收货、签字确认,完成送货。

三、各科室及部门如需要特殊规格或非常物品时,应提前一周通知仓库有关人员,并注明用途、规格、数量、未经仓库同意,各科室部门不得擅自外出购物。

四、物品进出库及出入库账务流程均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五、总务物资报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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