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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总务仓库盘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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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2005年9月            修订日期:2012年9月

1、盘点准备   仓库主管将未有自编码的存货通知支援中心补编编码,并通知有关部门填制相关单据处理帐外物资,客户在盘点日期间停止送收货品,财务部将盘点目前已经审核生效的单据记帐,仓库主管组织仓库人员对货品进行分区摆放,分别得出存货实存情况。

2、盘点进行       仓库主管组织仓库人员初盘存货,对存货各指派1人担任组长,2人配合。以盘点表记录初盘结果。仓库主管连同另外4名员工组成复盘小组,对初盘结果进行复盘,出现差异仓库自查原因。仓库主管将初盘数据输入电脑,将《盘点单》打印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组织人员组成抽盘小组,以2人为1组对各大区域进行抽盘工作,抽盘人员从实物中抽取20%复核初盘资料,从初盘资料中抽取30%对实物进行抽盘。抽盘量要求占总库存的50%。发现差异由仓库主管重新盘点更正初盘资料。差错率高于1%,仓库主管对该区域货品进行重新全盘。经复盘通过的《盘点单》由财务部审核,并打印一式三份,由仓库主管、财务主管签字、保管各执1份。

3、盘点后期工作仓库主管将已审核工业《盘点单》导出为进、出仓单,电脑自动生成《盘盈单》和《盘亏单》,仓库主管查找盘盈盘亏的原因,并将《库存盘点汇总表》和差异原因查找报告交财务主管复核上交院长审结后,财务部据审批结果审核《盘盈单》和《盘亏单》调整库存帐。

4、盘点其他规定       盘点工作规定每月进行一次,时间为月未最后1天。头天晚上8时开始至次日中午完成初盘和复盘工作。下午进行抽盘工作。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货品磅码,单位必须规范统一;名称、货号、规格必须明确;数量一定是实物数量,真实准确;绝对不允许重盘和漏盘。由于人为过失造成盘点数据不真实,责任人要负过失责任,对于是盘点结果发现属于实物责任人不按货品要求收发及保管财物造成损失,实物责任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