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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

通知文件

中共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委机关“大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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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卫党发〔2018〕34号

委机关各党总支、支部:

  《委机关“大学习”安排意见》已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18年4月16日

委机关“大学习”安排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委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委“大学习”工作,根据委党组《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开展“大学习”活动是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保障,是党员干部提升工作能力的根本途径和强化个人修养、做一名合格党员的重要支撑,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联系卫生健康领域实际,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二、学习内容

  “大学习”从2018年3月到12月,共安排12个单元,每个单元一个主题。“大学习”依托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提供相关教学支持,多渠道邀请国内高水平师资,每月利用2到3个半天时间进行集中授课。

  主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同时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卫生健康领域实际开展。第一单元:全国“两会”精神和新修改宪法;第二单元:新旧动能转换相关内容;第三单元:《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相关内容;第四单元;《监察法》、以案释法相关内容;第五、第七单元:卫生健康领域新动向、新进展相关内容;第六单元,公文写作相关内容;第八单元:习近平总书记《论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第九单元:干部政德教育;第十单元:信息化建设与健康管理相关内容:第十一单元: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第十二单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关内容。详细授课内容及师资已制定分单元安排意见,并列出部分学习参考书目。

  三、学习方式

  “大学习”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坚持自学为主,做到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与各党支部学习交流相结合;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地现场教学相结合;大学习与大调研相结合。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式部署后,将“大学习”相关工作一并纳入主题教育总体安排,并在课程设置上作相应完善。

  根据工作要求,4月份,分别以“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双创双提双满意’行动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安排两次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4月下旬,安排一次委党组务虚会,深入查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初心使命、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结合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各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支部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学习材料、“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山东机关党建网、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学习交流。各党支部除参加委机关集中授课外,每月至少要利用2个半天时间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并结合“大调研”主题,到省内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相关单位等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大学习”期间,同时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演讲比赛、公文写作比赛、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征文、读书笔记展评、党的知识测试等系列学习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学习”在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大学习”推进小组,委办公室、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大学习”的组织协调、纪律落实、考核评价等事宜。

  (二)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落实“大学习”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大学习”相关记录,不定期抽查本支部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每月底前向机关党委书面报送学习研讨情况。

  (三)严肃学习纪律。要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端正学习态度,严肃学习纪律。集中授课由“大学习”推进小组组长轮流主持授课,牵头落实签到、请假、课堂纪律、课后通报等事项。 推进小组除通报每次集中授课各党支部考勤情况外,每月将对各党支部落实“大学习”安排情况进行一次集中通报。

  (四)增强学习效果。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带着感情学、带着信念学,切实做到形式与内容相统一、过程与效果相统一,牢固树立学不好就不合格、不称职的学习观。在山东卫生计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大学习”专栏,及时刊登各党支部好的经验做法,择优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报送。结合学习安排,每季度进行一次学习效果测评;年底在阶段性总结基础上,对各党支部及党员干部落实“大学习”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纳入对各党支部、各处室以及党员、干部相关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