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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社会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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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 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和意见。
3. 每月向病人发放“住院(门诊)病人满意度调查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4. 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5. 坚持各病区每月召开一次病人及家属座谈会制度,认真听取和解决病员提出的实际问题。
6. 坚持医院领导每月一次的接待日制度,听取病员、家属及职工反映的情况。
7. 医院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7.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职称和职务等内容的胸牌。
7.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7.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7.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7.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及电话预约、网上预约挂号等。

7.6坚持发放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