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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专题学习】第二期:三级查房制度

信息来源:医务部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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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及效率是现代医院管理的基本要求。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为进一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医院在公众号定期推出“医疗核心制度专题学习”。

⭐第二期:三级查房制度⭐

  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释义

  Q1何谓查房?

  答:查房是指医护人员在病房里对住院患者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其核心是检查患者,了解、分析与预测患者疾病相关的信息,包括患者生理、心理、家庭和社会信息,旨在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开展医患沟通等医疗活动。

  Q2何谓患者评估?

  答: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医师和护理人员,按照制度、程序、诊疗指南或规范,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与评估,并结合患者心理、家庭和社会因素分析、综合判断,据其结果制定诊疗计划并实施规范的同质化服务。查房是最常见的患者评估方式,但不仅限于此形式。

  Q3何人可为患者提供评估服务?

  答:由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疗机构授权的其他岗位卫生技术人员实施对患者的评估工作。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在本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疗机构授权的其他岗位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对具备资质的医师、护士及相关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内容的培训与教育。

  患者评估和再评估是一个医疗质量管理的重点过程,它要求评估者受过专业教育、训练,具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对进行各种评估的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职责必须以书面形式加以规定。特别要对进行急诊患者评估的人员资格进行明确规定。每一个专科必须在执业范围、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要求的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患者评估。

  Q4如何使用患者评估的结果,指导医师的诊疗活动?

  答: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对患者进行初次评估与再评估活动,明确患者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需求,评估结果记入住院病历中。患者评估资料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的医师、护士合理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为了尽快给予患者正确治疗,首次患者评估必须尽快完成。医疗机构应规定各科完成患者评估的时间框架,尤其是医疗和护理评估。

  Q5如何理解三级查房?

  答:三级查房,重在表明对于每一位住院患者都必须有三种不同级别的医师开展查房活动。

  我院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Q6为什么要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查房?

  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科室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所有本科室的诊疗活动应是在科主任领导下完成,实行分级分层管理。

  Q7如何理解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答:医疗行为权限分为两种:医疗决策权限和医疗实施权限。

  医疗决策权限是指医师或医疗团队根据患者评估和医疗机构、医疗团队或医师个人的诊治能力制定患者个性化的诊疗方案,一般情况下,对于门、急诊患者,限于具备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门、急诊医师;对于住院患者,限于科主任、医疗团队负责人或医疗管理部门指定的医师。医疗决策权限的具体内容在不同医疗场所可有不同,但以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为目标,由医疗机构和所在专科共同制定。医疗实施权限是指患者的诊疗方案制定后,逐项予以实施的权限,每一位医师应当根据其个人能力经医疗机构授权后方可拥有相应权限。

  医疗行为的医疗决策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诊疗方案的制定与确认,特别是手术(含介入、内镜下手术)、麻醉等高风险操作的决策权;医疗行为的实施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处方权、特殊药品处方权、会诊权、手术(含介入、内镜下手术)、麻醉等高风险操作的实施权等,部分实施权限与决策权限是重叠的。

  Q8我院查房周期如何规定?

  答:科主任查房每周至少1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每日查房至少2次。

  Q9为什么要设置不同级别医师查房周期?

  答:患者住院期间,限于病情的个体性和诊疗措施的落实,不可避免地出现病情的变化甚至恶化,定期或根据病情不定期查房是随时、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的基本措施,同时,医师的个人专业知识及行为倾向也难以避免存在病情观察遗漏或片面等情况,多人、多次查房是尽量避免这类情况发生的重要手段。

  Q10我院医师查房的时间要求?

  答:(1)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当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上级医师应在24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2)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当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准确记录,必要时随时请上级医师临时查看患者。

  (3)对手术患者,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24小时内、术后24小时内分别查房。

  Q11我院《YL—007医师查房制度》中规定的查房内容包括哪些?

  答:(1)住院医师查房:应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患者心理、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等。

  (2)主治医师查房:应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等。

  (3)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急危重患者、医患之间有争议的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患者、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4)院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参加各科室的查房,检查了解患者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各科室根据情况开展外语查房。

  Q12是否每次查房都需要记录?

  答:查房过程或结果,原则上应当在当天的病历记录中有所体现,病情稳定时可以每2~3天合并记录一次,除了上级医师履行管理职责、审核病历中补录或修改的内容外,不允许倒记(先前的病程记录记录在后发生的病程记录之后) 和随意补记(抢救记录除外),病情不稳定时应随时记录。医嘱作为病历的一部分也可以体现诊疗行为的可追溯性,但重要的医嘱(如抢救患者、主要诊疗措施、与诊疗规范不一致的医嘱)应当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Q13查房行为规范包括哪些?

  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下级医师必须参加上级医师的查房。

  (2)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3)查房要自下而上,认真规范,除反映医师的业务水平外,应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及爱伤意识等。

  Q14尊重患者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2)尊重患者的诊疗选择权,主动提供替代方案并陈述优缺点供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选择时参考。

  (3)不得有侮辱、歧视性语言。

  (4)在患者心理、家庭承受能力可及的范围内实施诊疗活动,以保护患者的尊严。

  Q15如何保护患者隐私?

  答:检查患者身体时应当适当遮挡,避免无关人员窥视,不可在公开场合谈论患者相关信息。患者病情、治疗及预后等情况应与其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沟通,并予以说明,不得向其他无关人员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