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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章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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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切实做好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依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高压容器及附属仪表校正检验

  1.1新购置高压容器启用前,须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2依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定期对高压容器进行检测,超出有效期限或检测不合格的高压容器禁止使用。

  1.3高压容器的附属各类仪表(夹套压力表、内室压力表)和安全阀需定期检测,有效期为一年。检测不合格的仪表或安全阀须及时更换。超出有效期限或检测不合格的高压容器禁止使用。

  1.4各类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存设备科备查,设备使用科室留存复印件。

  2.高压容器操作人员资格认证

  2.1高压容器操作人员均须经过国家相应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具有相应特种设备操作资格的专业人员。无资格认证人员不得操作高压容器设备。

  2.2高压容器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需定期核查,及时备案登记。证件出有效期的人员不得操作高压容器设备。

  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存设备使用科室备查,设备科留存复印件。

  3.高压容器规范操作

  3.1高压容器操作人员熟知设备性能及操作要求,严格的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高压容器设备。

  3.2高压容器开机前,检查密封圈、前封板、门板、直线导轨有无杂物和损坏;检查障碍开关及锁紧有无异常;用干净的棉布进行擦洗。

  3.3打开高压容器连接的蒸汽源及水源开关时,首先检查其压力是否达到核定标准,水源压力是否达到规定值。

  3.4高压容器设备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远离设备,应密切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处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5高压容器运行结束后,待室内压力回零后,方可打开后门取出物品。

  3.6高压容器使用结束后,打开仓门,切断设备控制电源和动力电源或空气压缩机电源。关闭蒸汽源,供水阀门及压缩空气阀门。

  4.高压容器日常保养

  每日工作完毕,高压容器内外及其操作间应保持清洁,应将舱内污物清洗干净,每周一次小保养,每月一次大保养。进汽与进水管路上的过滤器,应半年清理一次,以防杂质堵塞。

  制定日期:2005年5月10日

 修订日期:201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