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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控制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

信息来源:医务部 王佃国 发布时间:2016-11-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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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9日,医院召开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控制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的通知》精神,讨论制定我院下一步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总控目标、指标体系及相关管控举措。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荣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门诊部、质量控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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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5〕89号)精神,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尽快确定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的通知》(国卫办体改函〔2016〕645号)要求,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控制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的通知》(鲁卫办字〔2016〕130号),要求从区域到公立医院两个层面强化费用调控,合理确定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目标,完善医疗费用控制指标体系,切实加大控费措施落实力度。医务部负责人曹铭锋首先传达了上述文件精神,并就相关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王荣副院长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下一步科学制定我院医疗费用总控目标、指标体系及相关控费措施,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推动实现医疗费用增长与经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二是要摸清底数,精准定位。做好医院近几年医疗费用变化趋势及结构分析,尤其是要做好重点疾病、重点手术的费用构成分析,科学研判,把准核心,重点要找出不合理增长因素,为下一步制定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要规范诊疗行为,深入推进日间手术和临床路径管理,继续强化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全面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对辅助用药、超常用药和高值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四是要强化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约束和成本核算,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优势,深入推进医院在病案、临床路径、药品、耗材、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控不必要的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