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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2015年度临床药师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1-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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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2015年度临床药师培训招生简章

        山东省立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06年起承担临床药师培训试点任务,成为首批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单位,目前已完成9期临床药师培训工作。依照《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现将我院2015年度临床药师培训学员招生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西药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具有药师或以上职称,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通科培训的药师应具有高等医药院校药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药剂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医疗机构连续参加临床药物治疗工作满三年的医疗机构药剂师。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临床药师工作;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与协作精神,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临床实践工作。

        二、培训方式

        本培训为脱产岗位培训,方式如下:

        (一)临床实践培训:指定临床专业科室,在药学带教老师和临床带教老师共同指导下,直接参与临床医疗活动。

        (二)理论培训:采取集中理论授课、临床实践学习相结合模式,包含山东大学药学院集中授课,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训练,实验室技能训练等。

        三、招生专业

        1年制:心血管内科药物专业3人、抗肿瘤药物专业3人、抗感染药物专业3人、

        半年制:通科培训专业4人(春、秋季各2人)

        四、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所需材料:《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一份。

        (三)招生录取

        1.招录程序:申请报名——书面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规定内容的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学员《录取通知书》将通过信件邮寄至学员工作单位。

        2.考试形式及时间:2015年2月上旬将考试题目通过e-mail发至申请学员个人邮箱,答题要求另附。

        五、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