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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临床药师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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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2012年度临床药师培训招生简章

 

        山东省立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06年起承担临床药师培训试点任务,成为首批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单位,目前已完成6期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根据卫生部及卫生厅有关要求, 我院2012年度临床药师培训学员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高等医药院校药学及相关学科,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药师或以上职称,药学基础知识扎实,热爱临床药师工作,积极上进,善于学习;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年以上的优秀药学工作人员,自愿从事并热爱临床药学工作,能确保培训学习时间。

二、招生要求

(一)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工作;

(二)心理素质好,有较强的医、护、患沟通能力与协作精神;

(三)单位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选送单位能保证学员的培训学习时间,并在培训结束后保证其从事临床药学、参与临床用药工作;

(四)以从事临床药学工作者优先。

三、培训方式

(一)临床实践培训:在指定临床专业科室临床带教老师和临床药学带教老师共同指导下,直接参与临床医疗活动。

(二)理论培训:采取集中理论授课、临床实践学习相结合模式,包含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训练,实验室技能训练。

四、招生专业

抗菌药物专业2人、心内科药物专业3人、抗肿瘤药物专业2人

五、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2012年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所需材料:《山东省立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一式二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一份。

(三)招生录取

   1.招录程序:申请报名——书面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规定内容的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学员《录取通知书》将通过信件邮寄至学员工作单位。

    2.考试形式及时间:2012年2月13~18日将考试题目通过e-mail发至申请学员个人邮箱,答题要求另附。

六、其他

  根据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有关规定,学员报到时一次性缴纳培训费,住宿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

张文           0531-85186449

王贞           0531-85186302

传 真:0531-85186449   E-mail:sphcp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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