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一、负责建立医院护理组织管理体系,实施护理扁平化管理,加强对各级护理管理人员的组织领导、培训考核与管理。
二、根据医院工作重点,制定护理学科建设规划、护理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督导落实与总结、改进。
三、组织制定与修订护理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应急预案、评价标准、操作标准、护理常规等,并督导落实。
四、负责护理学科建设相关工作,制定护理学科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等方案,并推进落实。
五、负责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资质审核与准入管理,负责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管理及护理人员的考评、奖惩,协同人力资源部进行护理人员的晋升、任免管理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与修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标准、方案等并落实,完善护理质量指标体系建设,实施指标的监测、管理。
七、通过实地检查、临床调研等,掌握护理工作动态;每季度组织实施全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反馈。
八、组织护理行政、业务查房,根据患者需求组织多专科护理会诊,协调解决护理工作难点与问题。
九、推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开展,制定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通过临床督导评价实施效果。
十、组织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护理投诉的接待及调查核实,了解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并指导工作改进。
十一、负责全院护理人员培训教育管理,落实护士“三基”培训及分层级培训、考核;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护理人员医德医风教育。
十二、负责护理技术项目管理,建立护理技术目录并持续修订完善,负责特殊护理技术操作资质的授权管理,统筹资质授权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十三、组织领导护理科研工作,提高护理科研能力,推动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
十四、组织领导护理教学工作,负责专科护士、进修护士及实习护士的教学安排,组织护理教学查房,指导临床带教。
十五、负责护理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落实委员会决议。
十六、组织召开科护士长、护士长及护士会议等,总结、反馈工作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召开各级各类护理人员座谈会,关心护理人员思想、工作动态。
十七、协调护理系统与各相关部门及临床科室间的沟通、协作。
十八、完成上级部门与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4年4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