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章
对外合作与医务社会工作处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依据有关文件拟定对外合作、医务社会工作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拓展外部医疗市场,寻求合作项目,并做好项目前期调研、洽谈、起草合作协议、项目跟进、合作期间的各项工作。
四、负责开展医院与医联体单位的日常联络、沟通和关系维护。
五、负责协助临床科室成立专科联盟,并做好各科室加入国家级专科联盟数据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医养健康相关工作的调研。
七、负责制定志愿者服务的发展规划,制定规章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八、负责开展惠民医疗项目,组织各类项目的申报,拓宽惠民医疗救助的渠道,扩大受益人群范围,多角度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
九、负责医院随访工作,逐步拓宽随访方式,延伸服务范围,提高随访覆盖率。
十、负责协助门诊部、信息网络管理办公室完成医院与医联体成员单位间的门诊提前预约。
十一、负责协助医疗保险办公室、医务部、远程医学中心、门诊部等完成双向(预约)转诊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住院病人服务中心的各项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拓宽服务项目,提高病人满意率。
十三、负责全院各科室开展公益活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总结并报医院质控办,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
十四、负责定期召开医联体建设、医务社会工作年会。
十五、及时完成国家、省卫健委、省红十字总会、省慈善总会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