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立首页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首页 医院概述 新闻动态 管理机构 就医指南 临床科室 人才梯队 科研成果 行政科室 医院文化 医院集团 健康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 正文
深入开展争创“文明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明星”
来源: 原创   浏览次数: 332   文字大小:【】【】【
简介:

 

贯彻部署  扎实推荐

我院深入开展争创“文明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明星”

        为大力推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文明办和省卫生厅的部署要求,医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争创“文明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明星”活动。近日,医院党委下发《关于开展争创“文明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明星”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全院范围开展争创活动进行了部署。

       《意见》对争创活动目标要求、评选范围、评选标准、方法步骤、组织领导进行了详细部署。《意见》指出医院开展的争创“文明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明星”活动由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以党总支为单位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创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2011-2012年为第一个评选周期。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组织窗口单位和职工深入开展自查自评,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推荐服务规范、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窗口单位和职工参与医院的“文明窗口”和“文明服务明星”评选。医院将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评选出医院的十佳“文明窗口”和十佳“文明服务明星”,并进行命名表彰。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省卫生系统的“文明窗口”和“文明服务明星”评选。

       《意见》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创“文明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明星”活动的重要性。以活动的开展促进服务质量不断完善、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行为更加规范,服务流程更加便捷,全面提升医院的综合服务水平。要把争创“文明窗口”和争当“文明服务明星”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紧密结合,与“三好一满意”活动紧密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与医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推动医院的建设发展。

                                                 (党委办公室)

 
相关文章
 
责任编辑: 未知  
山东省立医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s © 2009 sph.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组织维护:山东省立医院办公室 shengliyiyuanwz@163.com 设计开发:齐鲁百家医院网 ql120@126.com
山东省立医院总机:0531-87938911 山东省立医院地址:济南市经五纬七路324号 邮编:250021
ICP备案:鲁ICP备110024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