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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总务仓库一次性用品及被服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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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2005年9月            修订日期:2012年9月

一、各业务科室工作服冬季发长袖两件,夏季发短袖两件,特殊科室可增加医生服,冬夏装各二件,破损以旧换新,丢失按原价赔偿。

二、脱产学习,长期病休人员应将工作服交总务被服仓库管理,外出进修和支援工作需要工作服者,必须与总务被服仓库办理借出手续,否则造成损失自负。

三、新调入的职工,填写申请计划由本科室负责人签字,总务仓库即可发放。

四、离退休人员,调出人员,必须将工作服交总务仓库。

五、全院被服归口总务被服仓库统一管理,按各科病床数1:3配置,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如有破损,经监督部门、总务科核实后报损,并以旧换新。如有丢失按原价有责任者赔偿。

六、本院职工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医院的被单、被套、棉被、棉絮、蚊帐等,如发现私人使用医院被服者,每件每次罚款50元。

七、被服仓库与各有关科室在被服交换过程中,必须交接清楚,如因交接不清造成丢失者,由责任者负责赔偿。

八、一次性用品根据各科室需求报总务仓库,由采购员通知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