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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进修

山东省立医院医疗医技进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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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修生招生:

  1、招生条件:

  临床进修生须正规医学院校专科毕业,注册在一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并持证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满3年(本科)或5年(专科);医疗技术人员进修应有中专以上学历,持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2、进修期限:

  一般临床专业进修期限为半年期或一年期,如选择3个月短期进修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并为高级职称人员,或再次来我院从事原专业进修的人员。

  部分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进修期限为3个月、半年或一年期。科室有重症医学科、睡眠中心、眩晕诊疗科、消化内镜室、呼吸内镜室、超声诊疗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统计与病案科、营养科。

  3、招生时间:

  进修生每年接收四期,每年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中旬安排进修人员报到。务必提前两个月邮寄申请表。

  二、进修方式:

  1、普通进修。

  2、“导师制进修”:申请“导师制进修”人员,进院前或进院后两周内遵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选择带教导师。“导师制进修”期限必须1年。

  3、参观。随时接收参观人员,非手术科室参观期限不超过1个月,手术科室参观期限不超过2周并加收手术室参观费。

  三、申请须知:

  1.填写进修申请表(见附件),选送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附上最高学历毕业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等资料,务必提前2月前将资料寄往我院医务部(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24号山东省立医院医务部,注明进修申请,邮编250021)。邮寄方式:EMS或挂号信,不接收其他快递。

  2.等待录取通知书。我院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于报到前1个月在山东省立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名单及邮寄通知书单号,请按通知书上的要求按时来院报到;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3.申请参观人员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医务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参观期限满1个月人员,须持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四、进修须知:

  1.我院每年分别在3、6、9、12月的中旬接收进修人员报到,报到后安排3天岗前培训。其余时间不接受单独报到人员。

  2.申请进修者,原则上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临床进修医师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医技类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及相应资格证明。

  3.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为“中医”者需由原单位出具该进修人员在原单位从事和进修科室相同专业及工作年限的证明,加盖医院审核公章。

  4.一般临床科室进修期限至少半年,部分科室可以接收三个月短期进修生(科室有:重症医学科、睡眠中心、眩晕诊疗科、消化内镜室、呼吸内镜室、超声诊疗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统计与病案科、营养科),每次进修仅限一个科室,进修期间不得轮换。有继续进修其他相关科室意愿者,可在本次进修结束后再次申请。

  5.必须按指定时间来院报到并参加入科前的岗前培训,如果进修期限内有晋升、资格考试、单位人员安排紧张、结婚、生育等重大事宜,如有上述情况,请放弃或延迟进修。不接受妊娠期进修人员。

  6.进院后须遵守我院各种规章制度和规定,参加我院各项政治及业务活动。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接受上级医师指导,严格执行专业技术操作规程,杜绝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7.爱护公共财物,进修期间损坏医疗器械、公共设施等按价赔偿。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8.不接受被退回原单位和自行终止进修人员再次到我院进修学习。

  医务部

  201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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