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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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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职能部门、业务科室:

  元旦、春节将至,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的重大意义

  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全体党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与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实际行动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元旦、春节期间严防各类 “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拜年等活动;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各职能部门、各业务科室参与公款支付或商家安排、组织的宴请、旅游、出国及娱乐、健身活动等;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商家赠送的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及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消费凭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吃喝玩乐;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举办年会、文艺晚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

医院党委进一步加强部署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严格要求,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党总支贯彻落实医院党委要求,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党员进行学习,早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倡导廉洁从政、廉洁行医,营造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履行监督责任。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68776343。

  举报邮箱:slyyjw6343@163.com

 

 

                                            中共山东省立医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