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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6-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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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每年至少对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 将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标准。

3. 制定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4. 新职工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5. 建立医德医风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制度。定期召开病人及家属、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区群众监督。

6. 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应作为应聘、晋升评优的重要条件。

7. 每月组织由医务部、门诊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质量控制中心、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党总支书记参加的医德医风检查,对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等核心制度掌握情况,文明行医,严禁推诿、拒诊病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并与当月科室目标管理挂钩。

8. 医德医风检查中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医药代表在我院门诊或病房以任何形式给医务人员促销费、开单费、回扣等,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医务人员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将当事医药代表所宣传药品报医院药事委员,给予停止销售处理,并通知医药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