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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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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职能部门、业务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书精神,就严明春节期间纪律重申如下:

一、全院干部职工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纪委有关要求,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廉洁行医,拒绝商业贿赂、拒绝红包、回扣。

二、按中纪委、省纪委要求,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严禁各部门、各业务科室参与商家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出国、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及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消费凭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吃喝玩乐;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管理好身边的工作人员,特别对配偶、子女、亲朋好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做好教育工作。

四、各部门在春节前要召开廉洁行医、文明节俭过节警示会,严格执纪,强化责任,层层问责。

五、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坚持从严执纪,对顶风违纪问题“零容忍”,一旦有投诉、曝光,经查实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68776343。

  预祝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