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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

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山东省立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7-05-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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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立医院始建于1897年,历经120年的风雨历程,现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指导基层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

  医院设中心院区和东院区两个院区,现有职工5403人,开放床位3370张,年门急诊总量351万人次,出院病人12.97万人次,手术6.35万台次,平均住院日8.91天,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连续多年省内领先。2015年,医院在复旦大学中国医院排行榜上列全国第48位,华东区综合实力排名16位;在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中国顶级医院100强”排行榜中列第36位。

  学科齐全,特色突出。医院现有临床和医技科室11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0个,省临床重点专科27个,泰山学者岗位13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个,临床医学研究所13个和基础医学研究所1个。耳鼻喉科、内分泌科、烧伤科、整形外科、胸外科5个专业跻身中国医院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近5年,开展医疗新技术150余项,多项技术居国内领先地位并具影响力。辅助生殖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成功完成国内首例射频消融技术用于复杂性多胎妊娠选择性减胎术;在治疗Ⅰ型主动脉夹层、经胸微创室间隔缺损封堵术等技术方面居国内领先;肝移植特别是活体肝移植技术居国内领先水平;磨痂术在烧伤深∏度的应用被国内医院广泛推广;听力重建、耳神经与侧颅底外科手术及耳性眩晕综合治疗等方面均居国内先进水平。

  人才为本,引领山东。医院现拥有双聘院士4名,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特聘专家15名(海外“泰山学者”3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专家2名,省部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5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7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28名。现有研究生导师40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6人;43人在国家级专业委员会任职,中华医学会候任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常务委员5人,省级医学会任职主任委员21人,副主任委员115人。

  科技强院,术业求精。医院曾获国家发明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一等奖14项。2013年,医院荣获山东省唯一一项省科技最高奖。近5年来,共承担各类科研课题912项,获得科研经费总计1.6亿元,分别较“十一五”增长102%、216%;SCI(E)收录论文1000余篇;获厅级以上科研奖励14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励48项,包括山东省科技最高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4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20项,国际合作奖1项。

  龙头带动,集团发展。2004年开始组建医院集团,集团目前拥有山东省立医院(包括中心院区和东院区)、山东省立医院(集团)眼耳鼻喉医院、山东省妇产医院、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等4家独立法人单位,山东省儿童医院、山东省骨科医院、山东省立口腔医院3家非独立法人单位,以及东营医院、菏泽医院、莱芜医院等十余家基层帮扶单位,与305家基层医疗单位实现远程医学帮扶,有力带动了山东省卫生医疗事业的均衡发展。

  人间大爱,社会公益。医院秉承“精诚仁和”的院训,以“济世救人,尊重生命”为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积极落实国家医改政策,实施便民服务工程,开展“全预约”诊疗模式,实现优质护理全覆盖,持续改善患者就医感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履行社会责任,多次派出医疗队员完成援外、对口帮扶任务,先后向塞舍尔、赞比亚、西藏、青海、新疆等派出各级医师400人次;先后圆满完成了中石化青岛输油管线爆炸、江苏昆山特大爆炸事故等一系列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及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等重大社会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十佳文明服务示范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全国首批管理创新单位”、“全国改革创新示范医院”、“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委所属山东省立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立医院(http://www.sph.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信息在山东省立医院官方网站公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5月2日-5月7日发送电子简历到报名邮箱slyygkzp@163.com,并务必于5月8日前电话确认0531-68776403,也可携带所需材料电子版直接到省立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我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详细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面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放入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邮箱或现场报送。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前必须取得规定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实际情况设定合格线。笔试时间为5月13日,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山东省立医院官方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仍未向医院提交有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以招聘专业为单位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为5月20日。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线为60分,每个专业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立医院人力资源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强

  联系方式:0531-68776403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立医院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