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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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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职能部门、业务科室:

  根据省纪委《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国庆中秋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国庆、中秋将至,节日期间人情来往密集,“四风”问题易多发,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医院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廉洁行医,拒绝商业贿赂、红包、回扣,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要求,国庆、中秋期间严防各类 “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送节日礼品礼金,严禁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各职能部门、各业务科室参与商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出国及娱乐活动等。

  三、各党总支在两节前要召开廉洁行医、节俭文明过节的警示会,加强遵规守纪教育,要早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营造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

  四、医院党委进一步加强部署,提出严格要求,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履行监督责任。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各党总支、职能部门、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国庆、中秋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严格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举报电话:68776343。

  举报邮箱:slyyjw6343@163.com

  中共山东省立医院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