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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山东省立医院标识制作安装及亮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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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立医院标识制作安装及亮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D-GK-2017050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分包情况:

标段货物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一标段儿科综合楼标识制作及安装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4、营业范围内有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等相关业务;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0
二标段儿科综合楼亮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或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所投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0
三标段东院门诊楼标识制作安装及亮化50
四标段保健楼亮化标识及医院楼顶标识维修工程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所投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0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7年06月09日09时00分至2017年06月16日16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国大招标有限公司(文化西路2号院内南楼101室)

  3.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各包要求的类似业绩或相关资格、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元/份/包,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6月29日08时30分至2017年0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539号长城大厦三楼第七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539号长城大厦三楼第七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山东省立医院

  2.代理机构:山东国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号院内南楼101室

  联 系 人:李凯

  联系方式:15508686757 0531-80996696

  山东国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