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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护理进修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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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修期间学员须服从医院安排,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及临床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谦虚好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如不遵守我院规章制度、诊疗常规等或因服务态度差而造成医疗纠纷及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我院将终止该同志的进修。

  二、进修人员报到时,进修费一次交清,如中途因个人原因结束进修学习的,剩余费用不予清退。

  三、遵守我院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四、进修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及其它假期。如有特殊情况,由原单位来函,我院酌情处理。病事假超过7天及无故旷工者,将通知原单位终止进修。

  五、进修期间病事假不超过3天,并无其它违章违纪及差错事故的发生,进修人员将享受每月180元的生活补助。

  六、进修结束前做好进修鉴定,由本人办理离院手续,未办手续离院者不再补办。提前3天以上结束进修者不发结业证书。

  七、进修资格与期限:

  1、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2、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3、从事本专业临床护理工作满2年以上的人员。

  4、短期参观: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件。(只限于进修计划招收不满的临床科室)。

  5、参观期限不超过1周。

  6、进修期限每个专业不少于3个月。

  八、进院(报到)时间:

  每年的3月份、6月份、9、12月份中旬,分4批办理入院手续。

  九、申请进修方式:

  申请进修者须至少在进修报到前1个月将进修申请表及毕业证、护士执业证复印件寄至我院护理部。申请表一定要有选送单位意见,盖章后有效。我院审核通过后将提前两周通知进修人员。

  十、入院报到时需携带护士执业证、毕业证原件,及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山东省立医院护理部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324号 传真:(0531)87068702

              电话:(0531)68778263   邮编:2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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