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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

院际交流与合作

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办公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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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水平和服务能力,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根据《2010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管理方案》、《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工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有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下级医院支援协调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双方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医院管理岗位工作,提高双方单位医疗、护理、医技、管理人员能力,同时也加强双方沟通协调。帮助受援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管理规范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受援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益。

  三、定期组织中级职称及以上专家到受援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专家门诊、手术指导、查房等活动。

  四、每年医院选派业务能力强、素质高、品德好的高年资主治医师、护师、技师和副主任医师、护师、技师、医务人员,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同时结合晋升职称人员到基层锻炼工作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五、派驻医务人员参加受援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诊疗工作,承担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提高受援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

  六、针对受援医院的实际和当地群众的需求,帮助受援单位开展适宜技术、新业务,建设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培养骨干人才和科室带头人。

  七、根据受援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和适宜技术推广情况,每年接收一定数量的受援单位人员到我院进修。 

  八、医院根据自身实际,支援期内以实物或经费支持的方式,帮助受援基层医疗机构改善硬件设施、设备配置,以提高受援医院医疗服务条件和诊疗能力,方便当地群众看病就医。

  九、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医院管理、学科建设、医疗质量与安全等方面,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按照援助计划,认真开展工作,完成预定目标。

  十、应当把派驻医务人员在对口支援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应当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十一、建立按期轮换机制,确保受援基层医疗机构在一定时间内重点学科分别接受派驻人员和技术支持。建立派驻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派驻人员支援绩效的考核,考核结果如实记入个人档案,并纳入医师定期考核范围。

  十二、派驻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得收取受援单位的奖金、补贴等任何费用。对口支援期间,医院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以及下乡补贴、交通费用等,不给受援单位增加经济负担。自觉接受所在受援单位的管理,遵守受援单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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