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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管治院】山东省立医院部署落实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工作

供稿:会计科 翟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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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执行取消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工作要求,12月3日,山东省立医院财务部在仁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会议由财务部主任薛立伟主持,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工会主席姜民杰,医务部、护理部、麻醉手术科等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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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传达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取消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要求,详细解读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政策精神及相关政策执行后的测算情况。

  姜民杰副院长指出,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要严格执行取消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各相关科室积极出台相应措施,做好医疗服务的同时,确保医院良性平稳运行。

  本次价格调整是自2016年6月1日起药品取消加成政策后,国家又一重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从2019年12月10日起,山东省将全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此批调整的服务项目集中体现了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劳务、医疗技术发展方向,有助于提高临床科室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对医院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