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章

HQ—045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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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2011年4月 修订日期:2012年5月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保障“创建无烟医院”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造医院无烟环境,并积极参与社会控烟工作。努力达到《“无烟医院”评估标准》,争创“全国无烟医院”。

  二、创建“无烟医院”的重点干预对象

  (一)重点干预对象:临床医生,重点考虑呼吸内科、胸外科、心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肿瘤内科、普外科、骨科、麻醉手术科等科室临床医生。

  (二)一般干预对象:全院职工,包括物业人员及实习、进修人员。

  (三)宣传覆盖对象:患者及患者家属。

  三、建立“无烟医院”创建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控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控烟工作的领导、组织。

  (二)各处室与业务科室有科室控烟领导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和控烟骨干组成,科主任为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

  (三)成立医院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

  监督员:由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各指定一名兼职监督员,各病区护士长为该病区兼职监督员。

  巡查员:由保安员、病区门卫、地下室运行保障人员组成。

  (四)控烟管理实施分工负责

  控烟办公室:根据我院控烟工作重点,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全院控烟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落实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呼吸科:主要负责戒烟门诊、控烟知识培训以及医务人员的戒烟干预工作。

  院办、党办:负责各科室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确定院内院外的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等;医院控烟环境和设施的建设;禁止吸烟警示牌、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语标牌等的制作、张贴或悬挂。

  医务部、门诊部:负责全院医生的控烟干预工作,组织开展“吸烟与健康”等相关内容为主题的健康教育活动或讲座。

  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控烟知识培训和住院患者的控烟宣教工作。

  治安保卫部:负责公共场所内吸烟人员的劝阻制止工作。

  门诊部:主要负责控烟门诊的设立及医院门诊区域的控烟工作。

  党办:负责基线调查,采用实名制和记号方式对全院职工控烟知识、态度、行为进行基线调查;基线调查表上报医院控烟办公室。

  四、实施如下医院控烟措施

  (一)院内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二)院内小卖部及商务中心不出售烟草制品。

  (三)院内所有室内不摆放烟具、烟灰缸。

  (四)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不得在办公室、病房及户内楼道吸烟。

  (五)结合“世界无烟日”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六)利用院内局域网、宣传栏、院报、展板、健康教育视频等载体进行控烟宣传教育。

  (七)向医务人员发放《医生控烟知识宣传材料》、《医院控烟指导手册》。

  (八)对医务人员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医务人员对门诊患者要询问吸烟情况,进行简短劝阻和指导,提出戒烟建议,并在病历中记录。

  (九)在呼吸科门诊设戒烟门诊,设立咨询电话,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

  (十)院区设立户外吸烟区。

  (十一)将控烟宣传资料纳入住院患者指南,对患者、家属进行控烟知识的宣传,并让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十二)在导医台、分诊台以及各病区护士站病房内摆放禁烟宣传资料供患者取阅。

  (十三)不接受烟草商资助和采用任何标明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五、定期按照实施方案与无烟医院标准进行评估与总结,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医院集团及卫生厅。

  六、根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申请全国无烟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