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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立医院荣获“山东省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3-05-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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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立医院荣获“山东省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

        5月15日下午,全省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高晓兵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尹慧敏宣读表彰决定,副省长张超超主持会议。

        会上表彰了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并向全省依靠职工办企(事)业十佳个人颁发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立医院荣获“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山东省立医院在省委、省府及省卫生厅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院职工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坚持依法治院、科学治院、民主治院、突出内涵建设,加强精细化管理,转变发展方式,医院各项工作指标连年创新高,形成了齐心协力、共同奋进、科学发展的大好局面,圆满完成了医、教、研、保各项工作,为推动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医院领导高度重视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把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摆到重要位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健全有效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并能够融入到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过程之中,形成了长效机制。并结合实际不断丰富院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了公开程序,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为推动医院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山东省立医院   工会